既然连通讯器都关上了,恐怕不容易中途将人叫出来的。维桢说着轻轻抽了抽手,纹丝不动,不由疑惑地看向蒋晗熙。
没关系,不是火烧眉毛的大事,明儿再找他吧。蒋晗熙捏了捏她的手才放开,细腻柔滑的触感让他心神恍惚,手怎么冷冰冰的,也不多穿点衣裳。联邦不比罗霂兰,秋天气温就很低。
手凉没人疼。维桢的话一说出口,心里狠狠地鄙夷了自己一下,勾搭帅哥也不换换台词,千篇一律没新意。
沈飞还不够疼你的?
跟昨晚情景回播似的。维桢扑哧一笑,不好意思搭腔。
蒋晗熙含笑凝视着她。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。沈飞是个领地意识极强的男人。他知道自己无论是作为沈飞的盟友,一个明哲保身的政客,又或是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,都应该尽快抽身离去,然而心里实在太过快活,这快活来得如此不容易,便让他格外留恋。
维桢想回宿舍去,又觉得应该让别人主动提出离开才合适,毕竟上门是客,她既然不准备一尽地主之谊,好歹也别下逐客令,犹豫了半天试探着道:晗熙哥哥,你吃过晚饭了么?
蒋晗熙的视线半点儿不离开她的脸颊,随口应道:还没,原打算跟沈飞一道。你呢?
维桢连忙道:我早就吃完啦。都这么晚了,你快去吃晚饭吧,不按点用餐对胃不好。
敢情这小丫头是嫌他碍事,要打发他呢。蒋晗熙把她肩上的书包拎过来:不着急。天黑了,我先送你回宿舍。你是要回去的对吧?
他具宋玉之姿且知情识趣,维桢自然说不出拒绝的话,点点头俩人结伴而行。
桢桢跟沈飞最近怎么样?
挺好的。维桢顿了顿,应道。
这是不愿深谈的态度了。蒋晗熙不由怀念起她酒后的憨态,懵昧天真毫不设防。
来联邦半年多了,还习惯么?他换了个安全的话题。
维桢想了想:习惯的。不过这里的女孩穿衣打扮彷佛与罗霂兰差别很大。
蒋晗熙道:哦?
罗霂兰帝国,尤其是堡莱克西斯星区,夫人小姐们喜欢穿古华夏的旗袍,还会戴垂饰耳环,碧霜晶手镯和插各种宝石做的簪子。维桢并不知道这是三十年前她的母亲方瑾瑜引领的潮流,至今长盛不衰。
可是桢桢并不曾戴过耳环呀?他很少在维桢身上看到首饰,最多在手上拢一只小镯子,又或是鬓边别一枚发夹。
维桢抿嘴一笑,我怕疼,在身上凭空弄两个伤口,何必呢。
嗯,是没有必要。蒋晗熙盯着她腻白如玉的耳垂,这样的姿容,当真是脂粉污颜色。